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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分享到: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更好地激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全面发展,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重城职院学﹝202311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级、2022级品学兼优的在籍在校学生。

二、申报与评审依据

各二级学院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重城职院学﹝20231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三、奖学金获奖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敢于同不良言行作斗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无旷课、无挂科、无重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和协作意识。

一等奖学金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班级同学中排名前5%
    二等奖学金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班级同学中排名前13%
    三等奖学金平均成绩70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班级同学中排名前30%

2.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 2000/·学年

二等奖学金: 1200/·学年

三等奖学金: 600/·学年

四、名额分配

QQ图片20231016112010.png

注意: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奖学金相应比例对各年级各专业进行二次分配,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时可四舍五入

五、时间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2023116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于116日下午17:00将《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纸质档)及《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汇总表》(纸质档及电子档)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到学生活动中心405

2.117--1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

3.暂定1114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4.预计12上旬发放奖学金。

六、纪律要求

1.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2.要严格按照2023版学生手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重城职院学﹝202311号)的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3.学校奖学金评选,以班级为单位,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下,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相应等级奖学金。

4.受处分学生,无评选资格。

5.严格评审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审批表.doc



 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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