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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资助政策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设置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分享到: 打印

校内各用工单位:

勤工助学是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拓展勤工助学岗位,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提高岗位工作效率,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解决学生的生活问题,切实增强学生的爱校意识、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强化资助育人效果,营造全员育人的氛围,现启动2022-2023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的勤工助学岗位为固定岗位(具体指持续一学期及以上的长期性岗位),校内各单位根据单位需求情况进行申报;

2.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主要从事用工单位的日常辅助性工作,不得独立承担单位主体性工作。同时,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不得是有毒、有害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工作;

3.申报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需指定一名教师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岗前培训、纪律管理、工作指导,并按要求及时对本单位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考核。负责勤工助学的教师需加入城职院勤工助学工作QQ706300306

4.为保证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学习时间,保证勤工助学工作不与学生的学习时间产生冲突,避免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原则上勤工助学岗位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5.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原则上为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22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为准);

6.上学年已经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的用工单位,由于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学年也需重新填写提交岗位申请表。

7.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自202291日起勤工助学酬金标准由12.5/小时调整为21/小时,同时取消辅导员助理、团总支书记助理勤工助学岗位,另外,实训室管理员助理和教学秘书助理勤工助学岗位严格实行11人制。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的校内用工单位,需填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

2.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对各单位提交的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进行审核,根据各单位实际和学校总体安排确定是否设岗以及设岗数量,并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审核情况。

3.各单位于9617:00前填写完成申请,并将签字盖章的申请表纸质版交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4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学生的勤工助学酬金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通过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统一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

请校内各用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及时报送岗位需求,共同做好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工作,进一步构建学校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夯实资助育人的工作实效。

 

附件: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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