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重庆市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级、2019级在校生,优秀毕业生为2021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专科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当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4.优秀大学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
6.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市(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市(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四、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市级先进名额分配
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14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9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23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3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7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7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5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6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2人。
名额分配
五、报送要求
1. 推荐表由各二级院系牵头组织填写,请认真审核推荐表内容;“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各二级院系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字体采用方正仿宋小四号,不另附页,不得改变原表格式;
2.请各二级院系于2021年5月7日前将市级先进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406办公室;
3.市级先进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请交电子档和纸质档(需相关责任人签字及二级院系盖章);
2021年学生先进推荐表(附件3)、2021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4)请交电子档,相关佐证材料请交电子或纸质档;
4.在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中,获得校级优秀的名称、时间及文号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填写。
附件:1.填报要求.doc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年4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