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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1-11-05 分享到: 打印

各二级院系:

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2020级品学兼优的在籍在校学生。

二、申报与评审依据

各二级院系根据2021版学生手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三、奖学金获奖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

1.基本条件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补考、无重修科目。

一等奖学金: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班级同学中排名前十名;

二等奖学金:平均成绩75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班级同学中排名前十五名;

三等奖学金:平均成绩70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班级同学中排名前二十名。

2.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 1200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 600元/人·学年

四、名额分配

QQ截图20211105131920.jpg

注意:请各二级院系按照奖学金相应比例对各年级各专业进行二次分配。

五、时间安排

1.请各二级院系于2021年11月18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将《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纸质档)及《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纸质档及电子档)以院系为单位报送到学生活动中心405室。

2.11月19日--22日学生工作部审查。

3.暂定11月23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4.预计12月发放奖学金。

六、纪律要求

1.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2.要严格按照2021版学生手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3.受到警告以及以上处分,所在学年度无评选资格。

4.严格评审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2:2020-2021学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汇总表.xlsx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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