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搜索

首页> 通知公告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学生先进推荐工作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各二级学院:

为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积极实践、锻炼成才,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6市级学生先进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其中优秀毕业生面向2026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一)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毕业生

(四)先进班集体

(五)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六)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七)创新能力优胜个人

(八)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艺术活动先进个人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级。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奖项。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专业前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班级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主动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4.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5.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优胜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在相关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3名(下同)(体育竞赛前5名)确定;

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6名)确定;

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四、推荐名额要求及分配

(一)推荐要求

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类市级先进,事迹特别突出的,由二级学院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占二级学院相应类别的总指标。

(二)名额分配

序号

二级学院

三好   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优秀毕业生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创新能力优胜个人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艺术活动先进个人

1

智能制造学院

2

1

/

4

1

1

/

/

/

2

新能源汽车工程学院

2

1

/

4

1

1

/

/

/

3

商学院

2

1

/

7

1

2

/

/

/

4

建筑工程  学院

1

1

/

5

1

1

/

/

/

5

文旅康养  学院

3

1

/

8

3

2

/

/

/

6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3

1

/

9

2

2

/

/

/

7

航空学院

1

1

/

3

1

1

/

/

/

8

创意设计  学院

2

1

/

5

1

1

/

/

/

9

合计

16

8

4

45

11

11

5

6

2

 

先进班集体奖项:各二级学院推荐一个班级,填报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不提交佐证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班级的学风、班风、德智体美劳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排名前四名的班级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二级学院需确保推荐表中班级简介和获奖情况的真实性,并签字盖章。

创新能力优胜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活动先进个人采用材料评审方式评选,学生或集体须符合参评条件方可申报奖项。颁发证书机构按照国家级:国家部委组织的各类赛项;省市级:重庆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赛项。同等条件下按照同类别获奖证书含金量进行赋分,一等奖(第一名)得10分、二等奖(第二名)得5分、三等奖(第三名)得2分,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赛事不在本次评审推荐范围内。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表由各二级学院牵头组织填写,请认真审核推荐表内容;“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字体采用方正仿宋小四号,不得改变原表格式。

2.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4月24日12点前将2026年学生先进推荐表、2026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电子档和纸质档(需签字盖章),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105室,电子档交于学工部邹诗瑶处。

开展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附件:

附件1.重庆市普通高校2026年学生先进推荐表.docx

附件2.重庆市普通高校2026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4月17日  


上一条: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厚植校园安全观”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田径运动会期间学生出勤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