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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开展评选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高校优秀毕业生的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现将评选2026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维护集体利益,爱护集体荣誉,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勤俭节约;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具有较强的自律精神和适应能力,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前茅。

(二)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且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个人荣誉称号。

(三)应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与毕业教育、鉴定工作结合起来,对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工作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体育锻炼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予以优先考虑。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未挂科

四、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在学生毕业前进行评选,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经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由评审委审批。

五、推荐名额分配

序号

二级学院

毕业生人数

名额分配

备注

1

智能制造学院

358

36

按学校目前2026届毕业生人数比例计算

2

新能源汽车工程学院

371

37

3

商学院

746

75

4

城市建设与安全学院

483

48

5

文旅康养学院

831

83

6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科大讯飞大数据产业学院)

915

92

7

航空学院

323

32

8

创意设计学院

457

46

9

合计

4484

449

 

六、报送时间

请于2026331中午1200前将学生先进推荐纸质档以及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档和电子档)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到龙翔园A105办公室,联系人:邹诗瑶。

 

附件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先进推荐表.docx


附件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3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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