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8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高级创业导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6〕3号)精神,拟开展我校高级创业导师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级别
高级创业导师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月11日
三、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身心健康,业内口碑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专业资质条件
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在所从事的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中级创业导师2年以上,年均参与创业指导及相关服务活动不少于15次,年度评估为优秀等次,在服务期间,所帮扶企业运营发展较好、带动就业人数有所增长。
2.国家级创业培训师、国家二级创业指导师、大学教授、 知名实业家、大型投资(金融)机构负责人、突出的技能人才,且正在从事创业帮扶活动。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创业指导专家。
4.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材料新能源、低空经济、生产性服务业、人工智能、乡村振兴、智能制造、医疗健康、银发经济等领域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
五、工作要求
申请人或续聘人需填写并递交《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申请表(含续聘)》(见附件)及相关业绩、职业证书等佐证材料的电子件。请于2026年2月11日下午17:30分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zjl3435@foxmail.com。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工部詹老师。联系方式:1532021558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