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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5年度“城市匠星新苗奖”“城市匠星争光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0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城市匠星”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城职院〔2022116号)文件,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向学、崇德向善、自立自强、技能成才、技能报国,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开展2025“城市匠星新苗奖”“城市匠星争光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城市匠星新苗奖”“城市匠星争光奖”系列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城市匠星新苗奖”“城市匠星争光奖各项系列称号评选工作。

 长:刘仲全

副组长:  

 员:杨大奎  余晓兰  杨儒君        乔旭安  

二、奖项设置与评选范围

(一)奖项设置

“城市匠星新苗奖”:5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2名,分别为“明德修身,蕙质匠心”新苗奖、“勤勉向学,智有未来”新苗奖、“劳心劳力,技有其长”新苗奖、“艺展其才,美美其华”新苗奖、“自立自强,筑梦启航”新苗奖。

城市匠星争光奖5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2名,分别为德技并修,向善笃行争光奖、坚卓勤勉,博学致远争光奖、砥砺奋进,技能成才争光奖、创新创业,成就梦想争光奖、奋进自强,坚韧向上争光奖。

(二)评选范围

“城市匠星新苗奖”学校在籍在校全日制大一学生;“城市匠星争光奖”为学校在籍在校全日制高年级学生评选可个人,也可团队。

、评选条件

“城市匠星新苗奖”评选条件:

(一)“明德修身,蕙质匠心”新苗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品行优秀,在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乐于助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勤勉向学,智有未来”新苗奖:在春招、秋招中综合素质名列前茅。

(三)“劳心劳力,技有其长”新苗奖:在非遗技艺、劳动技能等方面有一定能力水平。

(四)“艺展其才,美美其华”新苗奖:在艺体方面有特长,有一定能力水平。

(五)“自立自强,筑梦启航”新苗奖:勇于克服困难,自尊自强,努力学习。

 “城市匠星争光奖”评选条件:

(一)“德技并修,向善笃行”争光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品行优秀,在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乐于助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坚卓勤勉,博学致远”争光奖: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排名较高。

(三)“砥砺奋进,技能成才”争光奖: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创新创业,成就梦想”争光奖:在创新创业比赛、实践中有突出表现或取得优异成绩。

(五)“奋进自强,坚韧向上”争光奖:勇于克服家庭、身体等重重困难,自尊自强,努力学习。

、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城市匠星”奖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事迹佐证材料。

)学院初评与推荐

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初评工作。确定推荐人选后,须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学校评审与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拟奖励名单。拟奖励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

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对最终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评选名额

二级学院每个类别最推荐1人参评原则上同一学生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类别。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本院评选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初评工作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

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学生见贤思齐、奋发向上,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校园氛围。

七、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2025103117:00前将推荐人选的评选申报表附件1电子档及纸质档、相关纸质佐证材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度“城市匠星新苗奖”“城市匠星争光奖”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与签字盖章纸质档交至龙翔园103室牟春燕处

 

附件: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城市匠星”奖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度“城市匠星新苗奖”“城市匠星争光奖”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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