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0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城市匠星”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城职院〔2022〕116号)文件,为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向学、崇德向善、自立自强、技能成才、技能报国,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城市匠星新苗奖”“城市匠星争光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城市匠星新苗奖”“城市匠星争光奖”系列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城市匠星新苗奖”“城市匠星争光奖”各项系列称号评选工作。
组 长:刘仲全
副组长:李 楠
成 员:杨大奎 余晓兰 杨儒君 彭 靖 幸 亮 万 军 乔旭安 王 瑶
二、奖项设置与评选范围
(一)奖项设置
“城市匠星新苗奖”:设5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2名,分别为“明德修身,蕙质匠心”新苗奖、“勤勉向学,智有未来”新苗奖、“劳心劳力,技有其长”新苗奖、“艺展其才,美美其华”新苗奖、“自立自强,筑梦启航”新苗奖。
“城市匠星争光奖”:设5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2名,分别为“德技并修,向善笃行”争光奖、“坚卓勤勉,博学致远”争光奖、“砥砺奋进,技能成才”争光奖、“创新创业,成就梦想”争光奖、“奋进自强,坚韧向上”争光奖。
(二)评选范围
“城市匠星新苗奖”为学校在籍在校全日制大一学生;“城市匠星争光奖”为学校在籍在校全日制高年级学生。评选可个人,也可团队。
三、评选条件
“城市匠星新苗奖”评选条件:
(一)“明德修身,蕙质匠心”新苗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品行优秀,在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乐于助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勤勉向学,智有未来”新苗奖:在春招、秋招中综合素质名列前茅。
(三)“劳心劳力,技有其长”新苗奖:在非遗技艺、劳动技能等方面有一定能力水平。
(四)“艺展其才,美美其华”新苗奖:在艺体方面有特长,有一定能力水平。
(五)“自立自强,筑梦启航”新苗奖:勇于克服困难,自尊自强,努力学习。
“城市匠星争光奖”评选条件:
(一)“德技并修,向善笃行”争光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品行优秀,在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乐于助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坚卓勤勉,博学致远”争光奖: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排名较高。
(三)“砥砺奋进,技能成才”争光奖: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创新创业,成就梦想”争光奖:在创新创业比赛、实践中有突出表现或取得优异成绩。
(五)“奋进自强,坚韧向上”争光奖:勇于克服家庭、身体等重重困难,自尊自强,努力学习。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城市匠星”奖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事迹佐证材料。
(二)学院初评与推荐
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初评工作。确定推荐人选后,须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三)学校评审与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拟奖励名单。拟奖励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
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对最终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每个类别最多推荐1人参评,原则上同一学生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类别。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根据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初评工作。
(二)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
(三)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学生见贤思齐、奋发向上,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校园氛围。
七、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0月31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的评选申报表(附件1)电子档及纸质档、相关纸质佐证材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度“城市匠星新苗奖”“城市匠星争光奖”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与签字盖章纸质档交至龙翔园103室牟春燕处。
附件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度“城市匠星新苗奖”“城市匠星争光奖”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