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积极实践、锻炼成才,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市级学生先进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其中优秀毕业生面向2025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一)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毕业生
(四)先进班集体
(五)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六)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七)创新能力优胜个人
(八)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艺术活动先进个人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级。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奖项。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专业前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班级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4.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5.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优胜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3名(下同)(体育竞赛前5名)确定;
②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6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四、推荐名额要求及分配
(一)推荐要求
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一类市级先进,事迹特别突出的,由二级学院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占二级学院相应类别的总指标。
(二)名额分配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三好 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优秀毕业生 |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 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 创新能力优胜个人 |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 艺术活动先进个人 |
1 |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 4 | / | / | 8 | 3 | 3 | / | / | / |
2 | 商学院 | 2 | / | / | 7 | 1 | 2 | / | / | / |
3 | 建筑工程 学院 | 2 | / | / | 4 | 1 | 1 | / | / | / |
4 | 文旅康养 学院 | 3 | / | / | 6 | 3 | 2 | / | / | / |
5 | 科大讯飞 大数据学院 | 1 | / | / | 2 | 1 | 1 | / | / | / |
6 | 航空学院 | 1 | / | / | 2 | 1 | 1 | / | / | / |
7 | 创意设计 学院 | 1 | / | / | 2 | 1 | 1 | / | / | / |
8 | 合计 | 14 | 7 | 3 | 31 | 11 | 11 | 5 | 6 | 2 |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均采用演讲比赛评选,各二级学院可推荐一名学生及班级参加评选(校学生会推荐一名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班级及学生需同步提交对应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分别取前7名,前3个班集体推荐为市级优秀。
创新能力优胜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活动先进个人采用材料评审方式评选,学生需符合参评条件才可申报奖项。颁发证书机构按照国家级:国家部委组织的各类赛项;省市级:重庆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赛项。同等条件下按照同类别获奖证书含金量进行赋分,一等奖(第一名)得10分、二等奖(第二名)得5分、三等奖(第三名)得2分,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赛事不在本次评审推荐范围内。
(三)演讲比赛方案
1.活动时间地点
2025年4月9日(暂定)
龙翔园路演厅121室
2.参加对象
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对应称号的学生及班级。
3.活动内容
各二级学院推荐一个班级(演讲环节由一名代表参加)及一名学生参加评选(校学生会推荐一名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班级及学生需同步提交对应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4.比赛规则
本次比赛采用材料评审+演讲方式两个环节进行,提交材料占70%,演讲环节占30%。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分别取前7名、前3个班集体推荐为市级优秀。
5.演讲比赛评分标准(见附件4)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表由各二级学院牵头组织填写,请认真审核推荐表内容;“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字体采用方正仿宋小四号,不得改变原表格式。
2.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4月7日中午12点前将市级先进推荐名单汇总表、2025年学生先进推荐表、2025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电子档和纸质档(需签字盖章),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105室,电子档交于学工部邹诗瑶处。
开展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附件:
附件4: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演讲比赛评分标准.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