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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评选2025届校级优秀 毕业生的通知

2025-02-26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高校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办法》,现将评选2025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 思想品德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维护集体利益,爱护集体荣誉,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勤俭节约;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有较强的自律精神和适应能力,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前茅。

(二)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个人荣誉称号。

(三)应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与毕业教育、鉴定工作结合起来,对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工作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体育锻炼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予以优先考虑。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未挂科

四、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在学生毕业前进行评选,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经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由评审委审批。

五、推荐名额分配

序号

二级学院

毕业生人数

名额分配

备注

1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994

149

按学校目前2025届学生人数比例计算

2

商学院

653

98

3

建筑工程学院

449

67

4

文旅康养学院

791

119

5

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

405

61

6

航空学院

243

36

7

创意设计学院

303

45

8

合计

3838

575

六、报送时间

请于2025310中午1200前将学生先进推荐纸质档以及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档和电子档)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到龙翔园A105办公室

 

附件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先进推荐表.docx


附件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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