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4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渝教助监函〔2024〕40号)文件精神,2024年下达我校筑梦奖学金的名额11名,为做好此次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无重修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具体申请条件
1.申请筑梦奖学金的学生为学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按专业排名均位于前1/3。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筑梦奖学金。
4.市属高校公费师范生,不能申请筑梦奖学金。
二、评审程序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执行。
三、奖励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名额分配
名称 | 分配情况 | 备注 | ||
筑梦奖学金(共11人) | 二级学院 | 人数 | 分配名额 |
按学校大二、大三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计算,总数为13943人 |
信息与智能 | 3761 | 3 | ||
商学院 | 2261 | 2 | ||
大数据 | 1388 | 1 | ||
建筑工程 | 1576 | 1 | ||
文旅康养 | 2516 | 2 | ||
创意设计 | 1413 | 1 | ||
航空 | 1028 | 1 | ||
总计 | 13943 | 11 |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等额评审工作,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参照学生2023-2024学年平均分排名。
2.在2023-2024学年中有休学、补考、重修、受到处分等情况的学生不能参与本次筑梦奖学金评选。
3.各二级学院将筑梦奖学金相关材料于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报送到龙翔园A区103办公室唐老师处,材料如下:
⑴筑梦奖学金申请申请表(附件1)
⑵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电子版和学院盖章的纸质版(附件2)
4.筑梦奖学金评审的过程材料由各二级学院保留存档。
5.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候选人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指导,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生筑梦奖学金参评资格和当年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同时追究二级学院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