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8
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更好地激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全面发展,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重城职院学﹝2023﹞11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级、2023级品学兼优的在籍在校学生。
二、申报与评审依据
各二级学院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重城职院学﹝2023﹞1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三、奖学金获奖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敢于同不良言行作斗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无旷课、无挂科、无重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和协作意识。
一等奖学金: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班级同学中排名前5%。
二等奖学金: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班级同学中排名前13%。
三等奖学金:平均成绩70分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班级同学中排名前30%。
2.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学年
四、名额分配
奖学金 类型 | 分配名额 | 备注 | ||||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共1436人) | 二级学院 | 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 | 分配名额(单位:人) | 按学校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比例计算,总数为7973人 | ||
一等(3%) | 二等(5%) | 三等(10%) | ||||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 2036 | 61 | 102 | 204 | ||
商学院 | 1339 | 40 | 67 | 134 | ||
建筑工程学院 | 940 | 28 | 47 | 94 | ||
文旅康养学院 | 1517 | 46 | 76 | 152 | ||
大数据学院 | 813 | 24 | 41 | 81 | ||
创意设计学院 | 761 | 23 | 38 | 76 | ||
航空学院 | 567 | 17 | 28 | 57 | ||
合计 | 7973 | 239 | 399 | 798 |
注意: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奖学金相应比例对各年级各专业进行二次分配,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时可四舍五入。
五、时间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11月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于11月5日下午17:00前将《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纸质档)及《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校内奖学金汇总表》(纸质档及电子档)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到龙翔园103室。
2.11月6日—11月12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
3.暂定11月13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4.预计12月上旬发放奖学金。
六、纪律要求
1.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2.要严格按照2024版学生手册《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重城职院学﹝2023﹞11号)的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3.学校奖学金评选,以班级为单位,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下,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相应等级奖学金。
4.受处分学生,无评选资格。
5.严格评审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校内奖学金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