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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申报的通知

2024-10-25

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办法的通知》(重城职院学〔2022〕17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一、扶持范围

1.学校在校生及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

2.已取得其他企业赞助、扶持或授权的学校在校学生为该工作室或者该场地工商注册负责人。(注:本条主要用于引进其他已经注册的企业及优质项目团队,以便申报各级创客空间平台)

3.学校各二级学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扶持已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

4.已经入驻学校创客空间或入驻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的项目团队(企业)。

二、扶持条件

1.项目团队(企业)成员必须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项目团队(企业)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在校违纪违规记录;

3.项目团队(企业)成员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能力;

三、扶持要求

1.项目团队(企业)入驻学校大学生创客空间或入驻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

2.项目团队(企业)无任何知识产权、股权、团队成员等纠纷。

3.项目团队至少有一名创业指导老师,企业则不受此条限制。

4.项目团队(企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允许经营的范围。

四、扶持额度

1.学校项目团队注册企业,运行正常无不良记录或纠纷,经组织专家评审,入驻创客空间并提供办公场地,每学年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000元/项,项目团队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200元/项。

2.学校项目团队注册企业被重庆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科技型企业的,给予扶持资金3000/项,被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000/项,并帮助其申请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及相关配套资金。

3.学校项目团队(企业)注册企业申请专利,专利权人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帮助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申请资助资金。除此之外学校给予授权发明专利2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500元/件,外观200元/件的奖励资金。

4.对入驻学校大学生创客空间的项目团队(企业)成员中有经学校认定的生活困难、残疾等困难群体学生及退伍军人的给以每学年3000元/项的扶持资金。

5.特殊项目团队(企业)须领导小组扶持办公室研究决定同意,经扶持工作组组织专家评审,分类给予资金扶持,其中重点扶持项目团队(企业)扶持额度为1万元;一般性扶持额度为0.5万元。

6.项目团队(企业)获得国家级、市级、区级专项资金给予1:1配套扶持,金额5万元及以上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执行。(以申报项目文件配套扶持资金为准)。

7.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创新创业扶持办法,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领导小组扶持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8.项目团队(企业)代表学校参加展会、展示,市级给予500元/项奖励,国家级给予800元/项奖励。

9.项目团队(企业)或个人没有入驻学校大学生创客空间,且毕业年度申请企业的给与500元/项的扶持资金,截止时间为毕业生年度的5月31日,优先扶持毕业生总数的前2%。

五、申报材料

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商业计划书》;

3.申报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如技术报告、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贫困与残疾证明、产权使用证明书、技术合同等参考材料)复印件;

5.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如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标准、产品照片、销售发票等能够证明其项目研发开发的复印件)。

六、材料递交

请于11月8日中午11:30分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龙翔苑A区118创新创业中心詹老师(联系方式:023-49842464)。

七、入驻评审

扶持资金评审工作将于11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委专家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定,请妥善准备。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申报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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