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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9-30

各二级学院:

为了切实保证国家、重庆市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重城职院学〔202219号)文件,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二级学院认定

1018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程序完成认定的所有工作:

1.政策宣传、摸排:各二级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知晓,积极参与,认真摸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申请:学生自愿主动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班级认定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结合认定方法,依照测评指标体系表和民主评议表认真进行评议,并评出困难等级。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在班级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交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

4.二级学院审核认定: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对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结果进行深一步的核实、审查,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二)学校审定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审核各二级学院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公示结束后,学校建立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资助

二、认定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较为客观的了解和评价。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集中认定一次,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

4.本次困难认定工作严格按照重城职院学〔202219号文件执行,确保中央及市级下发原建档立卡、孤儿、残疾、低保、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等十二类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同时向该十二类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发放资助申请告知书,若有学生自动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资助,请填写放弃资助声明。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将加大监督与惩处的力度,坚决杜绝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条件认定、困难学生被遗漏认定等情况。

6.在本学年认定工作结束后,如学生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或其它特大意外事故等,经核实后可按程序补充认定。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是做好后期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拟定适合学院实际情况的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方案,并做好相关过程记录。认定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于101817:00将《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三、其他说明

(一)针对新生认定

由于重庆市困难学生数据库还未更新,针对新生认定,积极开展宣传及摸排相关工作,收集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建立摸排数据,先比对中央数据开展认定工作。待重庆市困难学生数据名单更新下发后仔细比对核查,对于在中央及重庆市困难学生数据名单中认定的学生进行补充认定。

(二)针对老生认定

由于重庆市困难学生数据库还未更新,针对老生认定工作,可以根据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数据按流程开展认定工作,先比对中央数据。待重庆市困难学生数据名单更新下发后仔细比对核查,对于在中央及重庆市困难学生数据名单中认定的学生进行补充认定。

(三)认定过程材料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中所有材料均需保存,材料如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成员推选过程及结果材料、班级或专业认定评议过程及结果材料、班级或专业内公示材料、二级学院党政联系会会议记录及结果公示材料、因其他情况未申请或放弃认定申请的学生材料。

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要学生资助中心盖章的在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以辅导员为单位统一到资助中心盖章。

 

附件: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贫困学生资格认定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表.doc

附件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5.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资助申请告知书.xlsx

附件6.放弃资助声明.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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