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搜索

首页> 通知公告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03-07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级、2022级在校生,优秀毕业生为2024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专科(高职)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级。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4.优秀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市)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省(市)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四、推荐名额要求及分配

(一)推荐要求

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类市级先进,事迹特别突出的,由二级学院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占二级学院相应类别的总指标。

(二)名额分配

序号

二级学院

三好   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优秀毕业生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1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3

/

/

9

2

2

1

1

1

2

商学院

2

/

/

7

2

2

1

1

1

3

建筑工程  学院

2

/

/

5

1

1

1

1

0

4

文旅康养  学院

2

/

/

6

2

2

0

1

0

5

科大讯飞       大数据学院

1

/

/

4

1

1

1

0

0

6

航空学院

1

/

/

3

1

1

0

1

0

7

创意设计  学院

1

/

/

2

1

1

1

1

0

8

合计

12

6

3

36

10

10

5

6

2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均采用演讲比赛评选,各二级学院可推荐一名学生及班级参加评选(校学生会推荐一名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班级及学生需同步提交对应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分别取前6名,前3个班集体推荐为市级优秀。

(三)演讲比赛方案

1.活动时间地点

2024年3月20日

学生活动中心306(暂定)

2.参加对象

获得过校级对应称号的学生及班级。

3.活动内容

各二级学院推荐一个班级(演讲环节由一名代表参加)及一名学生参加评选(校学生会推荐一名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班级及学生需同步提交对应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4.比赛规则

本次比赛采用材料评审+演讲方式两个环节进行,提交材料占20%,演讲环节占80%。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分别取前6名,前3个班集体推荐为市级优秀。

5.演讲比赛评分标准(见附件4)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表由各二级学院牵头组织填写,请认真审核推荐表内容;“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各二级学院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字体采用方正仿宋小四号,可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不得改变原表格式。

2.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3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市级先进推荐名单汇总表2024年学生先进推荐表、2024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电子档和纸质档需签字盖章,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402电子档交于学工部邹诗瑶处

开展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附件

附件1:重庆市普通高校2024年学生先进推荐表.docx


附件2:重庆市普通高校2024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3:市级先进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4: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演讲比赛评分标准.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3月7日     


上一条: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开展“3.25善爱我”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开展“履行植树义务 共建美丽中国”主题班会活动的通知